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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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我校学籍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第三十条第二款之规定:“休学、保留学籍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者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的”,应当予以退学处理。经核查张畅等11名学生符合退学条件。现将学籍拟处理意见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3月11日至2020年3月17日

有异议可拨打教务处学籍科电话:0311-87041602

序号

学号

姓名

专业

性别

处理意见

1

053060757

张畅

新闻采编与制作

退学

2

073020237

史鸣飞

应用日语

退学

3

073080106

刘倩

软件技术

退学

4

053061468

雷铎铎

计算机信息管理

退学

5

083060951

王世甫

市场营销

退学

6

113060165

雷晓东

工商企业管理

退学

7

093062281

周岩

法律事务

退学

8

093060121

曹晋伟

工程造价

退学

9

113060093

李亚迪

工程造价

退学

10

133060107

白家诚

会计电算化

退学

11

053060244

宋鹏

药物制剂技术

退学

河北广播电视大学教务处

2021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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