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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电大,定州、辛集市电大,省电大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推进系统教师队伍建设,宣传优秀教师的先进事迹,促进开放大学教育事业发展,国家开放大学定于2018年秋举办国家开放大学优秀教师评选工作。现将《关于开展国家开放大学优秀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国开教师〔2018〕3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办学单位按照申报材料的要求 (具体名额分配详见附件),于 2018年11月15日前将推荐人选的材料报送至省校教务处。

联系人:李炜

联系电话:0311-87829420

电子邮箱:jwcjwk@hebnetu.edu.cn

通信地址:石家庄市合作路460号

邮政编码:050080

附件:河北电大系统优秀教师推荐名额分配表

河北广播电视大学

2018年10月23日

附件:

河北电大系统优秀教师推荐名额分配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名额

1

石家庄广播电视大学

1

2

唐山广播电视大学

2

3

秦皇岛广播电视大学

1

4

邯郸广播电视大学

2

5

承德广播电视大学

1

6

邢台广播电视大学

2

7

保定广播电视大学

3

8

张家口广播电视大学

1

9

沧州广播电视大学

1

10

廊坊广播电视大学

1

11

衡水广播电视大学

1

12

定州电大

1

13

辛集电大

1

备注:表内的名额分配根据各办学单位的师资配置和在籍生人数等情况综合计算后确定。

国开教师〔2018〕3号

关于开展国家开放大学优秀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分部、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推进我校教师队伍建设,学校决定评选、表彰一批在国家开放大学教育事业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通过大力宣传优秀教师的先进事迹,发挥优秀教师的示范引领作用,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风气,促进开放大学教育事业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本次优秀教师评选的范围是办学体系内从事国家开放大学教学工作的专职教师。

二、评选名额

根据各分部、学院的师资配置和学生人数等情况综合确定各分部、学院可以推荐的优秀教师数量。具体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原则上各分部、学院推荐人选中来自地方学院和学习中心的基层优秀教师占比不低于1/2)。

三、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坚持党的教育方针,理想信念坚定、道德情操高尚、学识扎实、富有仁爱之心。

2.自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立德树人,为人师表,师德高尚。

3.具有教师资格,作为专职教师承担国家开放大学教学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二)满足基本条件之外,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学科专业功底深厚,教育教学理念先进。熟悉远程开放教育的教学理论和方法,能够将学科专业领域的最新成果引入教学,在教育教学改革、课程资源建设、教学团队建设、教育教学研究等方面取得丰硕成果,并较好地应用于国家开放大学的教学实践,教学效果显著,起到了示范性和引领性的作用。

2.长期在基层从事教学工作,具备突出的网络教学和课堂教学能力。教学风格鲜明,善于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教学,能够有效地引导、激励、督促学生参与学习,教学质量优异。在培养学生健康人格、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等方面成绩显著、事迹突出,受到学生尊重和信赖。

(三)实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凡存在师德师风不良问题的教师,不得参加评选。入选后如发现有违反教师职业道德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撤销其优秀教师荣誉称号。

四、评选程序

(一)分部、学院推荐

各分部、学院根据本通知要求组织评选推荐工作,推荐人选经在单位内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规定的时间向总部学生工作与教师发展部报送推荐材料。

(二)总部评审

总部组织评选工作组,评审确定拟表彰人选,并通过国家开放大学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国家开放大学总部确定表彰人选。

(三)表彰宣传

授予“国家开放大学优秀教师”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奖励。总部和分部应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对优秀教师先进事迹进行广泛报道。

五、申报材料

(一)国家开放大学优秀教师推荐表(附件2),一式一份;

(二)国家开放大学优秀教师汇总表(附近3),一式一份;

(三)国家开放大学优秀教师推荐人选的事迹材料,一式一份,材料要求准确、生动、翔实,具有代表性、典型性、时代感,篇幅在3000字以内;

(四)本人5寸工作或生活照2张(分辨率不低于300dpi)。

以上材料需同时提供电子版和纸质版。相关表格可在国家开放大学门户网站http://www.ouchn.edu.cn/、国家开放大学学习网http://www.ouchn.cn/查看下载。

六、评选工作要求

各分部、学院应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坚持民主推荐、实事求是、好中选优、宁缺勿滥的原则,严格按评选条件公正、公平地进行评选推荐。并按照申报材料的要求,于2018年11月30日前将推荐人选的材料报送至总部学生工作与教师发展部。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洪锐、刘颖

联系电话:(010)57519610、57519612

电子邮箱:zhanghr@ouchn.edu.cn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75号国家开放大学

邮政编码:100039

附件:1.国家开放大学优秀教师推荐名额分配表

2.国家开放大学优秀教师推荐表

3.国家开放大学优秀教师推荐人汇总表

国家开放大学

2018年9月25日

国家开放大学校长办公室 主动公开 2018年9 月25 日印发

附件1:

国家开放大学优秀教师推荐名额分配表

分部名称

名额

分部名称

名额

北京分部

6

河南分部

6

天津分部

6

湖北分部

6

河北分部

9

武汉分部

3

山西分部

6

湖南分部

6

内蒙古分部

6

广东分部

9

辽宁分部

6

广州分部

6

沈阳分部

3

深圳分部

3

大连分部

3

广西分部

3

吉林分部

6

海南分部

3

长春分部

3

四川分部

9

黑龙江分部

6

成都分部

6

哈尔滨分部

3

重庆分部

6

上海分部

3

贵州分部

6

江苏分部

9

云南分部

3

南京分部

3

陕西分部

3

浙江分部

9

西安分部

3

宁波分部

3

甘肃分部

6

安徽分部

6

青海分部

3

福建分部

6

宁夏分部

3

厦门分部

1

新疆分部

6

江西分部

6

新疆兵团分部

3

山东分部

3

西藏分部

1

青岛分部

3

国开总部

(含各教学部、实验学院、八一学院、空军学院、残疾人教育学院)

13

备注:

1.表内的名额分配根据各分部、学院的师资配置和在籍生人数等情况综合计算后确定。

2.国开总部包括各教学部(7人)、实验学院(3人)、八一学院(1人)、空军学院(1人)、残疾人教育学院(1人)。

附件2:

国家开放大学优秀教师推荐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2寸照片

(电子稿请粘贴电子照片)

民族

最高学历

最高学位

政治面貌

进入国家开放大学体系工作年限

专业技术职务

所在单位

现任行政职务

主要事迹

所在分部、学院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总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3:

国家开放大学优秀教师推荐人汇总表

分部、学院名称(盖章):

序号

姓名

工作单位(具体到学习中心)

性别

出生年月

民族

政治面貌

学历

参加工作时间

专业技

术职务

教龄

任教专业

任教课程

备注

分部、学院负责优秀教师评选推荐工作部门:

部门负责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手机: ;Email:

联系地址: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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