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通知 >> 正文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

2020年元旦、春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按照省纪委《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纠正“四风”工作的电话稿》通知精神,现就节日期间严格纠治“四风”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

要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以及省委办、省政府办、省纪委“两节”通知要求,密切结合我校实际,盯紧盯住元旦、春节期间“四风”问题,持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确保元旦,春节风清气正。

二、加强政治监督

各级党组织要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发挥“头雁效应”,坚持把自己摆进去,带头防治、自觉抵制、主动整治,形成以上率下纠治“四风”的良好态势。

三、加强教育提醒

各级党组织要早敲常敲“警钟”,采取多种方式向党员干部打招呼、提要求,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杜绝侥幸心理,督促在节日期间时刻紧绷纪律规矩这根弦,自警自省自重,守住行为底线,确保务实节俭、文明廉洁过节。

四、加强监督检查

纪检部门要加强对节日期间易发多发“四风”问题的监督检查,重点查处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公款大吃大喝、违规发放津补贴、公车私用、违规操办婚丧喜庆、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安排等突出问题,严肃查处在落实扶贫惠民政策、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不担当、不作为问题,深化整治加重基层负担突出问题。深挖细查隐形变异,对顶风违纪问题从严查处、决不姑息,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对群众反映、媒体关注、督促检查中发现的节日期间“四风”问题线索及其重要舆情,要迅速组织核查处置。

五、落实要求

各部门要将落实情况和节日期间纠治“四风”工作情况于2020年1月31日前,通过电子邮箱报学校纪检监察审计室。

学校举报电话:0311-87041654

学校举报邮箱:jjjcsjs@hebnetu.edu.cn

中共河北广播电视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9年12月31日

上一篇:关于在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通知

下一篇:河北广播电视大学关于印发《河北广播电视大学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教学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