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8年春季中专录取工作的有关规定
各市校及直属班:
2008年中专录取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 从2008年春季开始,新生注册在上报数据库信息的同时上报新生电子图像信息,(一)电子摄像规格:格式JPG,大小22.6×30.1(宽×高,毫米),分辨率300×300dpi,蓝底彩色。(二)电子图片统一按报送数据库中学生的身份证号命名,要保证所报的电子图像信息与数据库中学生身份证号字段的链接。(三)图像采集工作由各校自行组织,费用由学校统一支付,不得向学生收入任何费用。
二、 高中起点,学制一年的学生,备案时须提供高中阶段(同等学历)毕业证书原件。
三、 上报时间:2008年4月16日以前,其他要求同上年秋。
河北广播电视中专学校
2008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