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章的使用和管理是一项非常严肃的工作,关系到学校的形象、声誉和利益。为使我校公章的使用及管理更趋规范化、科学化,根据实际情况,现对我校公章的使用和管理办法做如下规定:
一、公章使用、 管理应坚持部门负责、专人管理、责权一致的原则。校长办公室负责学校公章使用管
理。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公章的使用管理。公章使用要及时登记,公章管理人员名单及每年公章使用
记录应报学校档案室备案。
二、以学校名义行文加盖公章,要向校长办公室提供有主管校领导签字的行文审批表、文件全文。
三、部门、个人办理各种证明,申报、审批手续和各种材料需加盖学校公章时,分别不同情况由学校主
管领导或部门负责人同意签字后加盖公章。
四、办理各类毕业证书、专业证书、结业证书、单、多科证书、肄业证书加盖学校公章和钢印时,业务
主管人员需出具名单和省校学籍管理部门证明。
五、各办学单位办理学生证时,要出具招生录取名册和人数证明并加盖办学单位印章,由业务人员统一
办理。
六、公章管理人员离校时间较长时,必须事先报告部门负责人,公章要指定专人暂时代管。返校后就代
管期间公章使用情况及有关记录及时进行交接。
七、公章要妥善保管、防止盗用,不得转借和私自带出,如确需在校外使用公章时,必须请示部门负责
人同意并签字后由管理人员带出并及时归还。
八、公章管理人员要尽职尽责、不徇私情,严禁以职谋私,以章谋私。对违反规定使用公章给学校工作
造成损失者要严肃处理。在使用和管理中如遇特殊情况或出现重大问题,必须立即向领导报告,不
得擅自处理。
九、刻制或更换公章,必须到校长办公室履行相应手续。新印章启用时将蓝色印模存档,旧印章留印模
并登记、经部门负责人批准签字后,在有两人以上经手的情况下销毁。
十、部门领导要经常过问公章使用、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十一、任何人不得在空白信笺上提前加盖公章。